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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房子性质(由于发展较快,房子已在县城中心)

房产纠纷 2019-10-03 17: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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