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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一半继承去世父亲的一半是母亲赠与的,我母亲可以收回这套房子吗

继承 2018-06-22 0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子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媳妇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子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不动产的赠予在未登记的条件下只有合同效力,物权没有转移。
  • 你好,赠与给他人的东西一旦完成赠与是不可以随意收回的,赠与合同生效后不能随意撤销。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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