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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逾期时间,是算房产证上面写的,还是算拿到业主手上的时间为准

房产纠纷 2019-09-26 14: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下时间视为开发商应当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自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即从实际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提前交房的,则从约定的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现房交付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开始计算。
    违约金止算点为开发商取得房产部门出具的办理初始登记收件收据之日(或提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之日)止。  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买房人的购房总额,包括买房人支付的首期款和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开发商的按揭款。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因开发商违背承诺造成业主不能及时领到本应属于自己的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能忍则忍,认为反正自己实际占有该住房,不愿耗时耗力与开发商计较。
    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按照登记来确认房屋的归属的,如果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会使自己的房屋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赔偿了购房者损失后,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不交房或不办理房产证了,赔偿金的目的是督促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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