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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的问题. 我父亲有四个孩子, 其中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我). 父亲过去经商, 置购了两栋商业房产. 其中一栋(以房A表示)现价值约一千万,另一栋(房B)约两百万左右. 房A的业主是我父亲, 房B在父亲,我,及我的两个兄弟共同名下. 由于种种原因, 父亲想将房B出让. 由于父亲现在年事以高, 但一直未表态过关于未来遗产如何分割这方面的问题. 而且,父亲向来有些重男轻女的想法. 如果卖掉房产B, 可能就意味着我所拥有的当前的财产权利也就丧失了, 所以,我想请教律师您, 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方式来维护我应继承的财产呢, 而又不影响卖房产呢? 还有一点,我在前面未提及, 我母亲八年前去世, 也未留下任何遗嘱形式的书面东西, 后来父亲又找了一位妻子, 我想请教, 房产A是不是也有我母亲的一份, 我是不是有权继承我母亲留下来得财产呢? 会有多大的份额呢?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妍

继承 2018-08-16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据民法专家介绍,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继承做了详细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就是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第一和第二顺序之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将自己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已公证的遗嘱。专家提醒说,遗嘱并非一定要经公证才可生效,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为处分房产而立的遗嘱,最好办理公证。
  • 遗产继承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有人的,第二顺序不发生继承。其分配原则是: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同一顺序,平等分割。 非农业户口赔偿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孩子一般赔偿至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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