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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留下两间房.有父亲.儿子和女儿.母亲的母亲四人 女儿已工作.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儿子仍上学但满18岁父亲和女儿已签署放弃遗产继承权.房子的所有权已归到儿子名下 以下是李春艳律师的解答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故该房产应由儿子和儿子的姥姥共同继承.

继承 2018-08-16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如果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你爷爷和你母亲、你、你妹妹享有均等继承的权利,但是确定你父亲遗产时,要注意先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然后你爷爷和你母亲、你、你妹妹均等继承这一半的财产。
    此外,有债务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进行继承。具体情况可以联系详询。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 只要遗嘱有效、其他继承人都是自愿的,基本没有再要回房产的可能《继承法》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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