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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我母亲去世,我和父亲根据我母亲的自书遗嘱办理我现居住的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证是我母亲,遗嘱将全部房屋给我。后到地税局完契税,地税说我们不认遗嘱,只认公证遗嘱或法院判决。我们自家人被迫打了遗产官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打的是析产、继承官司,我家另有一套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后经过判决我得到房子的产权。但到地税办理时,地税仍说时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我只能办一半的产权免税,另一半要我父亲再与我办公证赠与且要纳税。我提出法院判决内明确写明是我拥有全部产权,怎么成了50%。地税说判决中分析一段说是共同财产,我说可判决是全部,他们不认。

继承 2018-08-16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和赠与房产的税收区别  
    1、个人受赠、继承不动产,需要交纳那些税?  答:
    (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2、个人将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  答:
    1、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交全额
    5.55%的营业税。计征营业税的时间分两种情况:  
    (1)对于继承、遗嘱、离婚、赡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时间从赠与人取得房产时间起计算;  
    (2)对于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从受赠行为后新产证(交完契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3、生前无偿赠与不动产与继承不动产的利与弊?  答: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
  • ;  房产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申请的公证。  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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