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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XX钢正式职工,我应征入伍,从户口所在地走,不从单位走,单位是否有权解雇我?

综合法律 2019-10-12 14: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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