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非法集资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放高利贷,致使资金难以追回,使投资人的资金难以偿还,非法集资人不负法律责任吗?非法集资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致使资金难以追回,非法集资人不负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0-18 14: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非法集资追回损失的相关法律解释,希望你能满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可克达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