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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际货物买卖中交货时和完成交货是一个概念吗,如果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那货物风险转移要以清关手续办理为前提吗

合同纠纷 2019-10-28 14: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I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
    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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