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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退休人员,现在再就业,在一家陶瓷厂工作,于5月份受了伤,脚趾一个被截,现在在家养伤,厂里只支付医药费,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爸是退休人员,在一家陶瓷厂工作,脚趾一个被截,现在在家养伤,厂里只支付医药费,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08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受伤就还是工伤。。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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