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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六月份离得婚,离婚女儿和儿子都跟着男方,现在女儿5岁,儿子3岁半了,我想把女儿要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要的回来吗,现在自己稳定下来了离婚女儿和儿子都跟着男方,现在女儿5岁,我想把女儿要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要的回来吗

离婚 2019-10-12 0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若是男方的过错(有婚外情),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少分或不分给男方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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