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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老师,刚结婚休假回来,学校要求我把休假期间的课不回来,也就是说我在正常工作量基础上补回修十天假(8个工作日的28节课),这还是法定休假么,合法么刚结婚休假回来,学校要求我把休假期间的课不回来,还是法定休假么,合法么

劳动纠纷 2019-10-01 19: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年休假时仍然工作的,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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