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离婚,我和母亲生活,父亲答应每个月给500的生活费且具有法律效益,好几年过去了,父亲并未将钱打给我,如今父亲病重,钱还可以要吗,我需要给父亲养病吗?他已婚父母离婚,父亲答应每个月给500的生活费且具有法律效益,还可以要吗,我需要给父亲养病吗?他已婚

离婚 2019-10-01 11: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