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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两个月经理叫我辞职,辞职了之后我有在别的厂上班,住的还是在广告公司的宿舍住,住了半个月,经理来叫我搬走还说要扣我房租水电费的钱,这样可以告吗,辞职了之后我有在别的厂上班,还是在广告公司的宿舍住,经理来叫我搬走还说要扣我房租水电费的钱

劳动纠纷 2019-10-30 1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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