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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十四岁,初二,今中午放学在校门口被几个外校高中生和社会青年打伤头部,校方已报警,现我儿头疼,晕,吐,已住院,对方家长至今没出现,我该如何,校方有无责任?谢谢!今中午放学在校门口被几个外校高中生和社会青年打伤头部,校方已报警,已住院,我该如何,校方有无责任?

刑事辩护 2019-10-12 12: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不是按次数计算的,而是按行为轻重。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由此可以看出,通常来说,被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认定为家庭暴力,应当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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