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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12个小时然后在培训2个小时,培训两小时不算工资,每天都要上14个小时,洗衣服的时间都没有,上班还要交手机,下班还不允许回家!这样持续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每天上班12个小时然后在培训2个小时,培训两小时不算工资,每天都要上14个小时,下班还不允许回家!

劳动纠纷 2019-10-14 21: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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