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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结婚的时候女方还未满20岁就生了我儿子,当时计生办的就来说要罚款,然后就把儿子的户口上在女方家里,我们早不在一起过了。现在我想把儿子的户口拨过来,还要交罚款吗当时计生办的就来说要罚款,我们早不在一起过了。我想把儿子的户口拨过来,还要交罚款吗

离婚 2019-10-01 03: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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