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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原房3户放在一起的,共5套房,户主3套,其余两家各一套,现在有一户不同意,要求2套,拆迁办以这户不同意为由,不给于其余无纠纷的3套房领房,这种情况法律怎么处理现在有一户不同意,拆迁办以这户不同意为由,不给于其余无纠纷的3套房领房,这种情况法律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19-10-08 18: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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