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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结婚一年不到,女方不和我过了,结婚证也没有,彩礼给了,现在分开1年半了,说回来和我一起过,今年我还给他打了快2万块了,可是前几天给我发消息说还是不和我过,则么办我和女方结婚一年不到,女方不和我过了,结婚证也没有,彩礼给了,则么办

离婚 2019-10-03 04: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支付的彩礼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对于房产的分割,由于你们夫妻共有一半房产,那么,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一半房产的二分之一;对于孩子是否在不在的问题,需要到医院检查确定。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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