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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村里挖沟占用我家半亩地,又因修公路占用别人地,XX府一次买了他们家土地,剩余0,3亩就让我们家种了,现在那家人又想要地,大队书记说是每年0,3亩地给对方90元,现在我该怎么办?因为村里挖沟占用我家半亩地,又因修公路占用别人地,XX府一次买了他们家土地,现在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10-17 06: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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