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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原系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国企,自筹自资,由于省文件要求改制,行政部门不再收费,我们面临着两种选择,1是去私有企业工作,但工资待遇很低。2是买断。请问我们有其他方法争得我们的利益吗我们公司原系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国企,行政部门不再收费,请问我们有其他方法争得我们的利益吗

行政管理 2019-10-15 1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企业改制后,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企业改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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