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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我的女儿今年不滿十三岁被人强奸,而且是认识了有几天男学生,但他已经是辍学的,之前是同一个学校,今天发生的事又有关于另一个和我女儿同班男学生,就是在我女儿同班男学生家里被强迫强奸我的女儿今年不滿十三岁被人强奸,今天发生的事又有关于另一个和我女儿同班男学生,就是在我女儿同班男学生家里被强迫强奸

损害赔偿 2019-10-06 12: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强奸罪是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也非民间纠纷引起,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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