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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辆二手大货车卖家说后桥是25吨但回来发现不是25吨能退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4-20 13: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购买的二手大货车后桥吨位与卖家描述不符的情况,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商品(或服务)描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超过七日后,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因此,如果您在购买该二手大货车时与卖家有明确的书面或口头约定,且卖家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您有权要求卖家退货并退还支付的款项。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您仍然可以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选择退货。如果超过了七天,您需要评估是否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符合,您可以选择退货;如果不符合,您可以要求卖家进行更换或修理。 建议您首先与卖家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或更换、修理,您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这些将有助于您在法律上主张权利。
  • 你好,如果对方存在欺诈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 未排除或者又出现。
    2、零件质量问题: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桥或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 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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