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爸在工厂上班,在中午轮流吃饭的时间被厂里正在工作的叉车撞到在地,造成左腿大腿骨折,右脚四个脚趾骨折。现在在医院住院,前期的医疗费是厂里出的。但是现在需要二次手术,厂里就不出钱啦。我们该怎么办。造成左腿大腿骨折,右脚四个脚趾骨折。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25 15: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处理是这样的,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备,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所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料。
    2、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进行医疗残疾鉴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伤残的等级,那么此员工也就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赔偿,但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局进行报销,记得,报销医疗费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要等受伤员工的医疗结束期完了以后再去报销。
    具体报销的费用项目,社保局会告诉你们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二是如果员工经过伤残评估委员会评估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同时医疗费用和第一是一样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