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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两夫妻在家因为口角使对方先动手打伤了我方一人而后当天晚上对方有叫了一人到我方家里把车打坏,到第二天对方又叫了几个人把我方家里两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现在派出所不予立案,我们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忙经鉴定属于轻微伤,现在派出所不予立案,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13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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