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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老板来了给我说让我下午上到6点 我正常上班是早上6点到下午2点 我最近一直加2小时的班 加到下午4点 然后他让我加到下午6点 我说6点太晚了 他就非让我加 我说我不加 然后他说 不加班就走 然后我就走了我正常上班是早上6点到下午2点 我最近一直加2小时的班 不加班就走

劳动纠纷 2019-10-09 14: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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