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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我们这边分公司要关门,而且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跟公司沟通了但是他们没有任何赔偿的表示,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要求赔偿合适,而且我现在的社保还关系到我生育险的报销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要求赔偿合适,而且我现在的社保还关系到我生育险的报销

合同纠纷 2019-10-10 1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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