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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4人,父母各分给我们房产一处,父母自己留一处,现在三位兄长已经另建住房,而父母的一处房产在我的地基上,现在父母已将房产赠予给我,我同意将父母住到百年之后,这个房产赠予是通过律师起草的文书。这种情况三位兄长无权干涉了吗?现在父母已将房产赠予给我,这个房产赠予是通过律师起草的文书。这种情况三位兄长无权干涉了吗?

房产纠纷 2019-10-12 18: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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