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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物业公司,属于乙方,明年二月份甲方准备不在用乙方物业,我是今年刚续的三年合同,到2020年,跟公司合同签的是工作地址是北京,如果物业这个项目没了我是否可以不跟物业公司去别的项目,我想咨询的是:这样的情况能否得到赔偿?如果物业这个项目没了我我想咨询的是:这样的情况能否得到赔偿?

损害赔偿 2019-10-14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会公告通知各个债权人(你也是属于应取得补偿金的债权人),确认债务情况后会制定清算方案(偿债方案);如果公司资产大于负债,则所有债务都会被清偿;如果公司资产小于负债,则必定有部分债务得不到清偿;具体清偿时法律规定了优先顺序,非优先的则平均受偿;一般来讲,涉及员工补偿部分应属于优先受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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