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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经营是否在《劳动法》的管理之内呢?春节快来了,老板因为是自己开店的小本生意,就说春节假期前最后一个月的双休日不休息 ,春节假期也不带薪。平时国家规定的假期也都没有补贴和放假。老板这样,我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老板吗?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经营是否在《劳动法》的管理之内呢?我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老板吗?

劳动纠纷 2019-10-21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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