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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媳怀孕在生之前去医院检查都挺好的,胎位也正常。要生那天去医院,医生说洋水没破然后就用棉签插破,小孩子生不下来。医生测出小孩心跳不好,就跟当事人说胎位不正需要剖腹产!等小孩出生后又说已经呛洋水了!现在小孩病情非常的重,医院有责任嘛?快回我的弟媳怀孕在生之前去医院检查都挺好的,要生那天去医院,现在小孩病情非常的重,医院有责任嘛?

离婚 2019-09-30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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