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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楼上漏水造成楼下装修发霉财产损失,漏水原因楼上当时入住装修厨房没有做防水,楼上入住后厨房用水溢出渗透楼板造成楼下天花部分发霉,造成我无法入住,多次拜访物业,物业联系楼上业主,该业主说与他们无关,我现在没有交物业费一年,请问该怎么起诉他们?商品房楼上漏水造成楼下装修发霉财产损失,漏水原因楼上当时入住装修厨房没有做防水,请问该怎么起诉他们?

房产纠纷 2019-10-04 0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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