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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晚上19:10步行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50多岁的女人骑着电动三轮车撞了,当时打了120急救,肇事者是我们这附近,现在我母亲已经花了七八万医疗费,现在还在医院里,肇事者拿了三万后说没钱了,我们现在怎么办?肇事者有两个儿子,她儿子能承担医药费吗?现在还在医院里,我们现在怎么办?她儿子能承担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 2019-10-20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医疗费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或者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垫付。
    2、《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无法找到肇事者,就是指肇事者肇事后逃逸,或者肇事的机动车不明,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那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如果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不明,则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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