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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项业务涉及违法犯罪,本人为公司员工,并不知情却受牵连配合公安调查一个多月。现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是我主动提出离职,不给于经济赔偿。涉及违法犯罪,不能再继续在那公司上班,算是被迫辞职。请问公司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赔偿?谢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是我主动提出离职,不给于经济赔偿。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0-17 0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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