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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厂上班,2月份的工资4月13才发,以前的全勤奖是每月100(不请假),工龄奖100,4月发工资全勤和工龄奖就按上班比例给了(全勤工龄平均到每天4.5元一天,上一天才有一天的全勤和工龄补贴,)发工资之前都不知道,工资发了少了才知道,这样合理吗?上一天才有一天的全勤和工龄补贴,工资发了少了才知道,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10-18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龄补助属于用人单位一种福利制度,具体的金额不定,用人单位不同,其金额不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龄补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龄补助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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