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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我爷爷和奶奶名下各有一套住房,还有一个小产权的门脸房,两位老人都已经已经去世,我还有一个姑姑,我的父亲在我爷爷奶奶之前去世的,奶奶给姑姑做了一份遗嘱已经公证,内容是奶奶名下的房子给姑姑,我想问的是这些房产里有我父亲的份额吗,是多少,我能继承吗还有一个小产权的门脸房,我想问的是这些房产里有我父亲的份额吗,是多少,我能继承吗

继承 2019-10-11 1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分割房产的份额。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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