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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是上门女婿,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八岁那年就去和我爷爷妈妈生活至今五十年,他在那结婚生子,有房,有田,有地,他的户口也是落在那,二儿子也就是我爸爸,是和我爷爷奶奶生活,我爷爷以去世,我奶奶有一老宅院,现在我爸把老宅院卖了,那我爸爸的哥哥有权来分这笔钱吗?他在那结婚生子,他的户口也是落在那,我爷爷以去世,那我爸爸的哥哥有权来分这笔钱吗?

离婚 2019-10-14 0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要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有权利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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