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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了10年,公司转型要裁员,我签了无固定合同期限的合同,我被列入裁员名单中,但是却留了工作年限比我少的人,在公司10年里没有犯过劳动法上写的重大错误,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同我协商的话,我的赔偿金怎么算,若是我不想离开公司,通过诉讼的话,赔偿又是怎么算的呢?我签了无固定合同期限的合同,我的赔偿金怎么算,若是我不想离开公司,赔偿又是怎么算的呢?

劳动纠纷 2019-10-17 18: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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