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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两人,我是老大,职业跑大车的。因我结婚我买的房,母亲快媳妇跟我过不住就写成了我母亲的名字,没有房本,只有收据。现在房子拆了,母亲要了十万块钱和一套小平米楼房,钱给了老二了,没给我一分。现在母亲又将我告上法院,和我要生活费。请问向我这种情况能打关司要回我的房子吗因我结婚我买的房,只有收据。现在房子拆了,和我要生活费。请问向我这种情况能打关司要回我的房子吗

诉讼 2019-10-08 07: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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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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