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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某银行对债务人一审结束后已进去执行程序,中途被第三方异议中止。在深圳某金融交易所以公告拍卖方式卖出该债权后,该银行继续申请执行,并在第三方执行异议之诉中以被告应诉。请问,该银行是否还有权利应诉?该债权的权利人已经发生变更。在交易所的网站上公告是否属于已经向全社会公告?并在第三方执行异议之诉中以被告应诉。是否还有权利应诉?是否属于已经向全社会公告?

诉讼 2019-10-11 04: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目前,我国拍卖活动的主要程序包括:   
    (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   
    (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   
    (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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