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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1930年生人,一致住大儿子家,大约四年前去世,老人跟大儿媳过。去年8月末倒地住院半月。回家,几天后眼红,接黑河看病。老人拿了几件衣服想在我家住。二妹常来帮我照顾,见我太辛苦,把老人接到他家。老人想在二姑娘家养老。要通过什么程序要回地和补贴。大儿媳要养老人。是老人不去。老人1930年生人,把老人接到他家。老人想在二姑娘家养老。要通过什么程序要回地和补贴。是老人不去。

继承 2019-10-09 12: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老人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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