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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采用综合计时制,上12小时休息24个小时,超过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外是1.5倍加班工资,但是基数是21.72,另外星期六星期天也是1.5倍,有时候还超过了36个小时的加班,想问一下,21.72的基数是不是有问题,另外超过36小时加班外的加班还是应该按1.5倍计算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外是1.5倍加班工资,有时候还超过了36个小时的加班,想问一下

劳动纠纷 2019-10-08 1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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