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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认识男友,男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2015年我怀上了男友的孩子,两月后男友被其父母带走,中间男友和我联系叫我把孩子生下来他会来找我,当我快生产的时候他告诉我父母逼得大紧回不到我身边了,现在孩子已经七个多月了,只联系到男友父亲,谈孩子抚养费问题,他们不愿意付孩子,我该怎么办男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谈孩子抚养费问题,他们不愿意付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4 14: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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