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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的老家2017年1月份当地乡政府以危房为由拆除了我家里一共200多平方的老房子,然后答应一年内给予审批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的宅基地。但是到现在还是没有审批下来,理由就是说我家里已有一处60平方的三楼半楼房,不符合新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我家里祖孙三代现在一共有7个人口,请问一下还能不能审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还是没有审批下来,不符合新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能不能审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

房产纠纷 2019-10-08 1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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