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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贷了5万元,10天后,家里发生变故,考虑到以后可能还不动了,所以和家人去友信商量结清。他们非要还58000,我们意思多还1月利息。他们说和总公司商量,让等通知。结果第一月,他们把钱给我还上,第二个月开始催款,说我不还,我说等着协商解决这事呢。现在他们说我逾期,说要把债权转让到财务公司(其实就是黑社会)。请问这种情况下债权可以转移么?考虑到以后可能还不动了,说要把债权转让到财务公司(其实就是黑社会)请问这种情况下债权可以转移么?

债权债务 2019-10-23 22: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发生公司的债权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况处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注意其借款诉讼时效:
    1、如果有确定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为约定的还款日期期满后、或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的二年。期间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应按规定进行计算时效时间。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主张权利之日起才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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