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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了某教育培训机构,上了一周课之后发现教学内容与我想的差异太大了(虽然机构那边说还是先导课)但是本人还是觉得差异太大,于是要求退学,并请培训机构退还学费,但是培训机构不准。本人手里现在有当时开收据的人,以及那个机构的学员证,但是自己的收据已经丢了,此外也没有签立合同。我想问,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要回学费吗,如果教育机构还是不退学费,我该怎么办报名了某教育培训机构,我想的差异太大了(虽然机构那边说但是培训机构不准。还可以要回学费吗,还是不退学费

教育 2019-10-17 20: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培训机构若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法律上属于非法人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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