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张家口赤城县的,我家也是棚户区改造对象,我家有50平米的房子没有手续,是1990年建的,政府不给予补偿,为此我不同意搬迁,几天前政府把我的房子给评估了,有手续的那部分是3700元一平米,那50平米没有手续的一点也不给,在这个问题上的补偿是不一样的,而我的邻居家,也没有手续,就是按4600/平米给补偿的;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办,(政府的政策是4600/平米)我家也是棚户区改造对象,政府不给予补偿,为此我不同意搬迁,我想问一下律师

房产纠纷 2019-10-23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到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去询问清楚的,每个区都有自己的改革方案和补偿方案;也会将相关的政策传达下来的。
    2、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3、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4、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
    1.5的面积置换等;
    5、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6、其他的搬迁奖励。
    7、
    三、关于面积认定。
    8、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以上对2017年南区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回复望采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