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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学生19岁,前几天在学校猝死,民办职业学校,那天军训结束,晚上上宿舍楼顶晾衣服,晕倒猝死在楼顶楼梯口,无外伤,无唾液等,发现不算及时,估计半个小时内发现,送到医院已无生命特征,医院判定猝死,如果进一步就是解剖,家长不同意,就搁止,家长要求学校赔偿30万,学校商议三天得出赔偿3-5万,现有发现问题,学校宿舍楼非学校所有,租用民房套间一整栋,一层4套房步梯,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宿舍内无晾衣服的地方,学生全部衣服在楼顶晾,没有消防系统,每层楼一个灭火器,摄像头无当事人学生19岁,前几天在学校猝死,送到医院已无生命特征,医院判定猝死,家长不同意

劳动纠纷 2019-10-19 17: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受伤,可以要求致害人和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
    如果构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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