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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我发了5万元从上一家店铺老板转过来一家店铺,在和房东签了店铺合同,合同内有附加一条:房屋不得转让他人。但在我转过来的那上一个老板说他之前和房东合同上也是这样的,私下给房东一点钱,还是可以让我们转让的。而且房东也默认了。以为我当我面收了前面那个老板的钱,所以就签了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去和房东商量,说店铺要转让,如果成了,我付一点补偿金给房东,但是房东不同意,请问一下如果实在不让转,那我这些损失怎么办?还有,如果房东坚定不让转,我在合同期内提前和房东说不做,那么合同期内剩余么得租金可以退回来吗?还是可以让我们转让的。但是房东不同意,请问一下如果实在不让转,那我这些损失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03 0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交易客体其有合法性,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合法的基本前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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