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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千方百计地折腾,他和我都离了婚,在一起至少6年了。之所以没和他结婚,因为2014年才发现他个人欠银行信用卡和朋友的债务至少20多万,并且根本没办法立即偿还,只是靠着月工资借新还旧。2017年我实在看不到这段感情的未来,忍受不了没安全感的生活,为了挽留我,他给我签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把他2009年买的商品房一套赠予我。这也是他唯一可见的财产。他说这样即使我不和他结婚证,将来也是有些许保障的。这套房到现在还没办房产证,我想问仅凭赠与合同,将来要是和他分开,可以要求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吗?不能的话,我该怎么做呢?他给我签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我想问仅凭赠与合同,可以要求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吗?

离婚 2019-10-08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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